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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登记表具有一定的有法律效力。
入职协议之类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是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的,就具备了法律效力,可以当做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使用。
入职登记表是员工入职时用于记录个人信息、签署协议等的一种表格,通常由用人单位提供并由员工填写。虽然入职登记表并非正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但它仍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入职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信息和签署的协议,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权益关系的证据,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入职登记表也可以作为仲裁、诉讼的证据之一。
一份入职登记表在法律上并没有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但是它可以作为雇佣关系的证据之一,证明员工与雇主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下是入职登记表的流程:
1、雇主向员工提供入职登记表;
2、员工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3、员工签署入职登记表,表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雇主审核并签署入职登记表;
5、入职登记表作为员工个人档案的一部分进行管理。
综上所述,填写入职登记表是一个重要的程序,员工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否则可能会对双方的权益造成影响。此外,雇主也应当在审核入职登记表时认真核对员工填写的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有的。入职登记表上填写的员工信息会录入员工档案数据库,所有有权限调取资料的人都可以看到。一般情况下,除了经手这份登记表的人事,就是你入职的部门领导会看一下你的信息。其他人即便有权限的也不会没事去看员工信息的。
入职登记表上的重要信息就是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住址。而这几点,领导和人事都不会关注的,他们主要是看你登记的工作经历之类的。所以不用担心什么。
1、状态不同
应聘登记表是为了向用人单位请求特定的工作职位,应聘的目标很明确,此时还没有被录用。而入职登记表是入职流程中的一项,此时已经被录取。
2、性质不同
应聘登记表中用人单位的人事经理,部门负责人或是招聘信息材料中指定的联系人。求职者必须向这个确定的对象介绍,推荐自己,要使对方从信中了解自己,让对方觉得只有应聘书的主人才是最合适的人选。而入职登记表只需将自己个人信息表述出来即可。
扩展资料:
新员工入职准备
1、人力中心向合格者发送《录用通知书》;
2、确认新员工报到日期,通知新员工在报到之前来公司明确报到需注意事项:所需资料,体检以及其他须知;
3、通知人事助理新员工报到日期,人事助理准备好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所需表单并负责依据《新员工入职通知单》内容落实各项工作:
用人部门负责安排办公位,申领电脑,电话;
行政办负责发放办公用品;
信息组负责开通邮箱,帐号,调试电脑设备等。
办理员工工号及出入登记打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员工入职流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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