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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工作单位填个体经营者。个体户的工作单位可以填营业执照里的店名或公司,企业名称,职务和职业可以填为个体经营者,个体经营户,是指由个人投资,以个人或家庭劳动为主,从事经营活动,依法经核准登记,取得经营资格的经营者。
个体经营户的定义包括:
1、按照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2、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但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城镇、农村个体经营单位。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的工业、商业及其它活动。
法律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个体工商户履行下列行政管理职责:
(一)对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申请进行审核、登记,颁发营业执照;
(二)依照法律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保护合法经营,查处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城乡市场秩序;
(三)对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工作给予指导;
(四)国家授予的其他管理权限。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个体工商户进行业务管理、指导、帮助。
个体户的工作单位可以填营业执照里的店名或公司、企业名称;职务和职业可以填为个“个体经营者”。
个体经营户,是指由个人投资,以个人或家庭劳动为主,从事经营活动,依法经核准登记,取得经营资格的经营者。
个体经营者具体包括:
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的个体工商户;
2.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没有领取营业执照,或按照有关规定免于登记,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户,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动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活动。
个体户的工作单位可以填营业执照里的店名或公司、企业名称;职务和职业可以填为“个体经营者”。
个体经营户,是指由个人投资,以个人或家庭劳动为主,从事经营活动,依法经核准登记,取得经营资格的经营者。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设立个体经营户,应当有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设立私营企业应当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从业人员、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第九条,个体经营户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私营企业按其所冠行政区划名称实行分级登记注册。
设立个体经营户和私营企业,应当提交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有关文件。设立合伙企业的,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
个体经营户和私营企业可以自主选择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申请设立登记时,应提交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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